扶輪起源:
國際扶輪社成立於1905年2月23日,創辦人是美國芝加哥城裡一位青年律師叫保羅•哈里斯Paul Harris。
他是從小鄉鎮來到芝加哥執業的,因為感覺到都市的生活充滿著緊張與陌生,街道上雖然擠滿了人,但人與人之間的友情很薄弱,沒有友誼與慰藉可言,所以抱著改善和轉移這社會風氣,邀約其他行業的三位從鄉下來的商人:一位是煤炭商斯迪爾Silvester Schiele,一個是礦務工程師盧亞Gustavus Lochr,另一位是服裝商人舒利Hiram Shorey,在芝加哥合群大廈內他的律師事務所裡,開會討論組織一個社團,邀請代表著各種職業的人士參加。
他們獲得一位印刷商人叫做洛克斯Harry Rggles和一位地產商叫做詹森William Jenson的支持,於是,不久這個社團變正式成立,一共六個社員,代表六種不同的職業,這是歷史上的第一個扶輪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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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輪宗旨:
扶輪的宗旨在於鼓勵並培養以服務之理想為可貴事業之基礎,尤其著重於鼓勵與培養:
一、藉增廣相識為擴展服務之機會。
二、在各種事業及專業中提高道德之標準,認識一切有益於社會的職業之價值,及每一位社員應尊重其本身之職業藉以服務社會。
三、每一位社員能以服務之理想應用於其個人、事業以及社會之生活。
四、透過結合具有服務之理想的各種事業及專業人士,以世界性之聯誼,增進國際間之瞭解、親善與和平。
四大考驗 :
遇事反省,然後言或行?
一、 是否一切屬於真實?
■ First... Is it the truth?
二、 是否各方得到公平?
■ Second... Is it fair to all concerned?
三、 能否促進信譽友誼?
■ Third... Will it build goodwill and better friendship?
四、 能否兼顧彼此利益?
■ Fourth... Will it beneficial to all concerned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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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輪創始人《保羅哈里斯簡介》
保羅哈里斯
Paul P. Harris
1868-1947 國際扶輪社的創始人保羅哈里斯(Paul P. Harris),一八六八年四月十九日誕生於美國威斯康辛州瑞新地方。他的早年時期是在佛蒙特州的華林福德地方度過的,後來先後進入了佛蒙特大學、普倫斯特大學,以及愛俄華大學,並於一八九一年畢業於愛俄華大學法學院,之後,有五年之久,他萍蹤四海,以增廣見聞。並廣事結交同道,為來日建立法律事業開路。
他曾做過新聞記者;商業專科學校教師、股票公司經紀,以及牧場管理人。在為一家經銷大理石與花崗石的商號做推銷員時,他足跡遍及美國與歐洲。這些形形色色的經驗,增廣了他的見識,對於扶輪社早期的發展,實大有裨益。
當他於一九四七年去世時,他是國際扶輪社的名譽退職社長。雖然保羅•哈里斯以很多時間致力於扶輪社,他在本業與公共事業上也是傑出的。他是美國全國傷殘兒童與成人協會董事會的首任主席,也是國際傷殘兒童協會的首任主席。他是芝加哥律師學會理事會的理事,又是該會駐海牙國際法庭代表。他也是美國律師學會的委員。
哈里斯先生自佛蒙特大學獲得哲學士學位與法學博士學位;自愛俄華大學獲得學士學位。美國童軍會贈給他銀牛獎,他並獲得巴西、智利、多明尼加共和國、厄瓜多爾、法與祕魯等國政府頒贈的勳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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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荷扶輪社簡介:
成立時間:1995年3月23日
頒證時間:1995年5月4日
授證日期:1995年6月29日
創設社長:林若如
秘書:王貴枝
創設社員:25名
輔導社:吉安扶輪社
特別代表:鍾萬賢
例會時間:每星期四下午18時30分
例會地點:花蓮市中山路416之6號3樓
通訊處:花蓮郵政信箱20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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